关于举办六合区第七届教师微课竞赛的通知

来源:  作者:杨莉莉  录入:杨莉莉  发布时间:2021/10/28 8:07:37  浏览次数:9800

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落实数字资源推动教学实践的要求,进一步提高教师数字资源的设计、制作和应用能力,推进优质数字资源的共建共享,并为南京市第七届中小学教师微课竞赛推荐优秀作品。经研究,决定举办六合区第七届中小学教师微课竞赛。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竞赛目的

促进教师充分利用数字技术创作系列教学资源,鼓励中小学、幼儿园积极探索特色鲜明、自主研发的创新型教学资源,推动微课资源在教学中的实际应用提高教学效益。

二、参赛对象

所有中小学、幼儿园及区教师发展中心的在职教师和研训员均可参加。应南京市教育局要求,本次竞赛面向所有学科,同时选取小学科学、小学信息技术、小学音乐、小学美术、初中语文、初中英语、初中历史、初中音乐、初中美术、高中音乐、高中美术十一个学科为试点,划定参赛作品内容范围。为方便联系和咨询,请参赛教师加“六合区第七届教师微课”QQ群,群号:537329914

三、组织管理

1. 微课竞赛活动由区教师发展中心统筹规划,研训处负责学科指导,信息处负责竞赛管理和技术培训。

2. 每个系列微课(初中语文、初中英语学科除外)最少包含三个微课视频,且系列视频之间必须围绕一个共同主题,主题必须符合学科特点,具有实用性,并在参赛作品创作说明中详细描述(详见附件1)。每件作品署名最多3人,必须在本次竞赛平台的报名页中填写完整(初中语文、初中英语学科除外)。每位参赛教师原则上最多可有2件作品获奖。参赛作品及材料须为本人原创,不得抄袭他人作品,如有侵犯他人著作权或不良信息内容,取消其参赛资格并通知所在单位。

3. 参赛教师享有作品的著作权,同时承诺市、区教育局及其授权单位享有网络传播权。

4. 竞赛遵循公平、公正原则。作品提交、评审都通过网络平台进行,拟设区一等奖、二等奖,分别占总作品数的20%40%,并推荐部分优秀作品参加市级竞赛。根据学校教师竞赛成绩,评选优秀组织奖。微课竞赛说明、流程及微课竞赛评分规则参考市级竞赛,作品上传截止时间11月30日。详见附件23

5.本次竞赛选取的十一个试点学科,参赛规则详见附件4-10

各中小学、幼儿园要结合工作实际,积极组织教师参加此次竞赛。为方便与区教师发展中心联系,请于2021111日前填写六合区第七届中小学教师微课竞赛项目负责人及分管领导信息登记表”(详见附件11),发送至电子邮箱:xxc@lhenet.net

未尽事宜请与区教师发展中心信息处联系,联系人:焦沫,联系电话:66687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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